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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改版) >信息公开>民政要闻
 
我省军休干部房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字体: 】   2009-12-21   来源:
 
    各地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讲解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评估程序,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军休干部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买现有住房时的实际售价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严谨规范,翔实准确,并全部通过了省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的联合审定。各地军休干部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现有住房的实际售价已批复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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