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委省政府承诺办好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豫办〔2009〕13号)要求:“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对农村低保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巩固集中供养率,完善敬老院生活设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将集中供养年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600元。”省政府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社会救助体系是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灾害紧急救济、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制度安排。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今年前三季度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今年,我省加大工作力度,社会救助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大幅提高。各地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因素,6月底前,都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目前,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由2008年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由2008年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080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2008年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0元。
(二)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全省共下拨救助金49.46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23.1亿元(省级1.23亿元,中央21.87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0.55亿元(省级4.32亿元,中央16.23亿元);省级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1.54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7亿元(中央补助资金3.87亿元;省级补助0.4亿元)。在国庆60周年前夕,河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共同研究报省政府批准,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国庆一次性补贴3.76亿元,有558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受益。
(三)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截至9月底,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68.37万户、146.00万人,1至9月累计发低保资金20.72亿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133.6元。
(四)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和分类施保工作圆满完成,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省各地按照4月7日省政府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核认定、提标、扩面和分类施保工作,经过全面复核认定和扩大保障面,全省新增121.49万人,原有低保对象退出29.36万人。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占农业人口的4.48%,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9月底,全省有农村低保对象208.57万户,363.60万人;1至9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4.85亿元,人均月补助51.21元。为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巩固复核认定和提标扩面工作成果,9月18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巩固农村低保复核认定成果加强基层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豫民文〔2009〕188号),要求各地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条件得以改善,敬老院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截至9月底,全省有农村五保对象47.20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0.00万人,分散供养27.20万人)。1至9月,全省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33亿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月人均达到142.4元,分散供养月人均达到93.12元,均超过省定最低供养标准。省财政厅、财政厅于9月份下拨0.6亿元专项资金,改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条件,完善农村敬老院生活设施。为指导全省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待省政府办公厅签发后下发各地。
(六)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困难群众医疗费报销更加便利。截至9月底,共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25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0.58亿元。对23.55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实施二次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1亿元。全省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达92个县(市、区),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和医疗费报销。
从全省来看,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已经完成全年的任务,各项救助资金已经到位,各类救助对象已经确定,只需要按照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发放。完善敬老院生活设施和改善供养条件的资金已经下拨,相关物品的购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11月底可以完成。医疗救助工作稳步进展,各项救助制度逐步健全,制度间的衔接正在有序推进,年底能够完成任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目前,我省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近600万人,而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管理和服务能力薄弱,严重影响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滞后。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信息管理系统未建立,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低,一定程度限制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提高。
(三)敬老院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县(乡、镇)没有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管理经费没有解决,影响了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和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尚没有完全到位。我省没有明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责任和具体的比例,导致省以下资金总量没有增加。大部分县(市、区)筹资总量仍停留在建制初期的水平,尚有部分县(市、区)没有按时筹集医疗救助资金。
三、第四季度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的安排部署,开展省级文明(示范)敬老院和敬老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敬老院管理现场会,推动全省敬老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开发社会救助管理软件,在全省推广使用,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
(三)加强督导,促使各项救助政策、救助措施及时落实,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李长训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