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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再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字体: 】   2009-05-25   来源: 郑州晚报
 

  今年我省将再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年标准将不低于1600元

  □晚报见习记者裴蕾实习生李楠

  本报讯2009年,我省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年标准由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0元。我省昨日召开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传出系列好消息。

  今年我省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根据部署,2009年,我省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救助。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少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也将提高补助水平。

  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年标准由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0元。

  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

  另外,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试点县(市、区)覆盖率达到40%,争取试点县(市、区)困难群众住院率达到3%。

  我省今年将把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抚育标准。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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