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河南省民政厅(改版)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类>公告公示
 
关于对拟推荐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的公示
【字体: 】   2009-04-14   来源: 河南民政厅
 

  根据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村发〔2008〕3号)精神,经研究,拟推荐中牟县、兰考县、浚县、沁阳市、渑池县、邓州市(以所在省辖市行政区划排列为序)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拟保留新乡县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称号。

  公示期:2008年10月23日—29日

  监督电话:0371-65900503

  河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主办:河南省民政厅    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备案序号:豫ICP备07003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