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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08年7月30日
一是合理确定试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选择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发展基础较好、村班子战斗力较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热情高的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经实地考察和反复筛选,全市共确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17个。二是狠抓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本着“谁办谁有,谁办谁管,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原则,多渠道筹资进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投入、民政部门扶持、社区自筹以及社会资金投入的良性投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农村社区建设资金340余万元。同时,以村或自然村为中心,配以商业贸易、医疗健身、文化娱乐、农技服务、学校教育等服务功能,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居民通过选举把优秀人才选入社区自治组织,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开展各种互助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坚持把社区服务与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和社区环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加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广大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目前,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正稳步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均达到200平方米,内部各项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信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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