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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政要情第90期
我省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
【字体: 】   2008-08-26   来源: 河南民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08年7月16日

  7月13日至14日,我省部分地区相继出现强降雨过程,降雨主要集中在许昌市的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和许昌市经济开发区的25个乡(镇),新乡市的牧野区、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的22个乡(镇、办),郑州市的新郑市、新密市的8个乡(镇),鹤壁市的山城区、淇滨区、淇县7个乡(镇),焦作的孟州市的4个乡(镇),济源市的7个乡(镇)。据有关部门测报,长葛市坡胡镇累计降雨量达435毫米,后河镇累计降雨量达413毫米,新郑市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73.5毫米,淇县黄洞乡降雨量度达97毫米,由于降雨时间较长、相对集中,致使地势较低洼的农田积水被淹,房屋倒损,部分群众被紧急转移安置,部分电力、通信、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也遭到不同程度损坏。据各地初步统计上报,全省受灾人口41.9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229人,倒塌居民住房714间,损坏房屋46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5.86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1.68千公顷、绝收面积1.24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0.79亿元。

  灾害发生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灾区核查灾情,排查隐患,积极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群众抢险救灾,开展生产自救,争取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目前,灾区群众思想稳定,救灾工作稳步进行。(救灾救济处杨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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