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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援川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
为帮助灾区劳动者尽快恢复就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从6个方面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
一是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和服务工作。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摸清来自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及江油市在本地务工人员数量和工作生活情况,做好安抚服务和维护合法权益工作。
二是大力支持灾区劳动者来豫就业。对灾区劳动者来豫就业,纳入我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范围,享受我省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和相关服务,有培训需求的,免费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推荐在豫灾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享受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三是积极鼓励企业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企业吸纳安置灾区来豫劳动者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吸纳我省就业困难对象规定合并计算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照就业困难对象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四是多渠道向灾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抓紧收集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对灾区来豫就业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准备组织我省企业到对口援助地区举办现场招聘活动。
五是统一安排地震灾区技工培训援助工作。组织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做好接收灾区学生就读准备工作,帮助地震灾区孤儿中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来豫学习。
六是统筹做好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口重建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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