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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期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
近日,焦作市出台政策,明确移交该市无军籍退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经费,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一标准并且由市财政全额拨付。规定移交焦作市安置的无军籍退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参照市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现行标准执行。其中,职务补贴每人每月260元,地方补贴每人每月220元,能源补贴每人每月110元,水电费每人每月3元,合计每人每月593元。焦作市的这一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工作的瓶颈问题,有力推动了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军休处 刘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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