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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期 洛阳市大力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字体: 】   2008-05-08   来源: 河南民政厅
 
 
 
洛阳市大力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
 
洛阳地处豫西山区,大多数群众居住在山区、半山区、丘陵地带,由于自然条件限制,部分群众居住的草房、窑洞经过长期地风雨侵蚀成为危房。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将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解决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实施,利用3年时间彻底改变山区群众居住困难面貌。其主要做法是:
(一)搞好调查论证,摸清底数。2007年,洛阳市政府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到新安、洛宁、宜阳、汝阳、栾川、嵩县6县进行调研论证。经核查,全市居住在草房、危土窑洞、危土坯房的群众为11040户、40186人,需政府帮建房屋28626间。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列入为农村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和各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县(市、区)采取领导班子联乡抓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具体抓,党员干部蹲点抓,形成了市、县(市、区)、乡、村四级各负其责、部门联动抓危房改造的工作机制。
(三)精心排查,准确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以村为单位,建立包村责任制,确保危房排查工作的准确性。严把入户、登记、照相、审核关,不重登、不漏登,并对排查户科学分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有重点、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排查摸底和确定对象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履行户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布6个工作程序,所有建房户均实行一户一档,为危房改造实施工作和监督检查提供了准确有效的依据。
(四)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市及各县(市、区),采取市财政安排一点、县财政拿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危房户个人出一点的方法来筹措危房改造资金。2007年共筹措危房改造资金2000余万元。其中,政府安排资金1800万元,社会捐助筹集资金200万元,有力推动了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危房改造方案。按照危房改造与扶贫搬迁相结合、与村庄规划和老村庄改造相结合、与旧宅还耕和土地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灾民倒房户和无法继续居住的低保户房屋实行新建,其中有群建条件的,实行多户联建,降低成本;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为灾民、低保户购买闲置房屋解决住房问题。
(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规范运作程序。危房改造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县(市、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市民政局、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了资金跟踪追查制度,保证建房资金能够及时下拨、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2007年度共改造危房1150户、3105间,占总改造量的10.8%。2008年洛阳市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对3598户、10794间进行改造,完成计划总量的40%。(洛阳市民政局  张恩六 宋磊 秦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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