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河南省民政厅>民政要情
 
第38期
民政部低保司司长米勇生到我省调研
并就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明确要求
【字体: 】   2008-04-30   来源: 河南民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2008年4月29日

  近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司长米勇生一行深入鹤壁等地调研,对我省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为全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经验提出要求:

  (一)完善制度。要把一些还没建立起来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比如临时救助制度等。要对现有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环节进行完善、细化,比如城市低保标准计算、分类施保、与再就业的制度衔接等环节。

  (二)健全机制。要健全应对物价上涨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激励困难群众就业机制;要强化监督机制,保障资金运行安全;要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三)扩大范围。要把救助的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群体。低保边缘群体不能享受低保政策,但是其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可以扩展到这些群体。

  (四)突出重点。当前,老百姓的医疗、住房、上学等问题突出,要注重在这些方面加大救助力度。

  (五)提高水平。要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和实际补助水平。

  (六)搞好衔接。一是多部门在救助操作上搞好衔接。二是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通过民间力量解决政府不好解决的问题。

  (七)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民政部对规范管理的要求做好、做到位。管理出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好,党委政府、整个社会是不满意的。

  (八)加强能力建设。要在人员、工作经费给予切实保证。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九)加大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救助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低保处张亚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民政厅  技术支持: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豫ICP备07003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