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民政局:
为交流各地国内收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国内收养工作健康开展,民政部将在今年召开全国国内收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及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相关政策。为切实掌握我省国内收养工作情况,我厅决定开展国内收养情况调研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调研摸底工作。开展调研摸底活动,是进一步了解我省国内收养登记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收养工作政策、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省辖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调研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并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调研活动中,要对有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实,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收养登记管理人员、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要对有关材料、数据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撰写国内收养工作调研摸底报告。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本省辖市国内收养工作现状;收养工作队伍建设、人员编制情况;群众事实收养有关情况;收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收养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各省辖市要将调研报告和填写完整的《2007年度河南省国内收养工作情况调查问卷》、《本省辖市收养工作通讯联络表》,一并于2008年4月1日前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在各地调研摸底的同时,省厅将组织调研组对我省国内收养工作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联系人:杨冬梅电话(传真):0371-68550590 13393730096
附件:1.2007年度河南省国内收养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2.本省辖市收养工作通讯联络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河南省国内收养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答卷单位 )
一、 国内收养工作基本情况
(一) 本省辖市国内收养量及分类
2007年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件,其中,香港居民登记( )件,澳门居民登记( )件,台湾居民登记( )件,华侨登记( )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件。
(二) 工作制度、人员编制及办公模式
1.本省辖市收养管理工作由( )科室负责,编制( )人;下辖每个县(市、区)收养工作人员编制约( )人。
2.本省辖市收养登记地点设置
请选择:( )
A.科室内;B.机关办事大厅;C.其它(请注明: )。
3.国内收养登记管理范围
请选择:( )
A.国内收养登记管理由市民政局全面负责;
B.市民政局仅负责市辖区国内收养登记办理,各县(市)自行办理本地国内收养登记;
C.其他(请注明; )。
(三)收养登记程序及档案管理情况
1.本省辖市国内收养登记工作程序:
( )。
2.国内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请选择:( )
A.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
B.市民政局管理市区收养登记档案,各县民政局自行管理本县收养登记档案;;
C.其它(请注明: )。
(四) 《收养法》宣传普法情况
请选择:( )
A.《收养法》广泛宣传,城乡居民普遍知法懂法;
B.《收养法》宣传基本到位,群众能够大致了解该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C.《收养法》宣传较少,群众关注度低;
D.其它(请注明: )。
(五) 国内收养登记收费情况
本省辖市各城区、所辖县的国内收养登记收费情况:
( )。
二、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情况
(一) 被收养人(儿童)来源
从收养登记的儿童情况看,2007年度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共计( )名;其中,女童( )名,占( %);残疾儿童( )名,占(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名,占(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名,占( %);社会弃婴( )名,占( %);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 )名,占( %);三代以内同辈血亲收养 ( )名,占( %);继子女收养( )名,占( %)。
(二) 收养家庭类型
在本省辖市(含各县、市、区)2007年度国内收养登记统计中,收养家庭的情况分类是:
1.从户籍管理来看:城镇户籍家庭收养( )人,占( %);农村户籍家庭收养( )人,占( %)。
2.从收养人年龄及婚姻状况看:收养家庭夫妻平均年龄50岁以上的有( )户,占( %);单亲收养( )例,占( %),其中,男性单亲收养( )例,占( %)。
3.从家庭生活状况看:收养家庭生活贫困的,约占2007年年收养总量的( %);收养家庭收入达到当地中等收入水平的,约占2007年年收养总量的( %);收养家庭生活富裕的,约占2007年年收养总量的( %)。
4.从收养申请动因看:
从国内收养家庭收养动机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类:
A.无儿无女,不能生育,( )例,占( %);
B.家里有女孩又收养男孩的,( )例,占( %);
C.家里有男孩又收养女孩的,( )例,占( %);
D.其它(请注明: )。
(三) 收养登记后儿童入户口情况
请选择:( )
A.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家庭到公安部门能够顺利及时地为被收养儿童办理入户籍手续;
B.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家庭到公安部门较难为被收养儿童办理入户籍手续;
C.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家庭到公安部门无法为被收养儿童办理入户籍手续或一年以上才能办理;
D.其它(请注明: )。
三、 国内事实收养情况
(一) 事实收养数量估算
请选择:( )
A.本省辖市(含各县、区)事实收养大量存在,数量超过已经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人数;
B.本省辖市(含各县、区)事实收养大量存在,数量与已经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人数大致持平;
C.本省辖市(含各县)事实收养大量存在,但数量明显少于已经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人数;
D.其它(请注明: )。
(二) 解决事实收养情况
请选择:( )
A.事实收养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解决迫在眉睫;
B.事实收养问题群众有所反映,但解决时机尚不成熟;
C.事实收养问题是收养家庭自身形成的问题,无需专门解决;
D.其它(请注明: )。
E.本市已经启动解决事实收养问题;
F.本市尚未启动解决事实收养问题。
附件2:
省辖市收养工作通讯联络表
(填报单位: )
一、 市本级: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民政局长:
分管局长:
科长:
科室人员:
二、 下辖区、县(市):
例如:XX县收养工作通讯联络表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民政局长:
分管局长:
股长: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