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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全面规范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
【字体: 】   2007-09-27   来源: 淇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明确村级政务财务固定公开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解决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公开、报送不及时,互相推脱责任、公开栏不规范等问题。近日,淇县对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对各行政村村级政务财务固定和网上公开栏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都成立了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三是实行村级政务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公开、不能按规定时间收集、上报有关资料、或者数字失真造成不良影响的,都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淇县民政局孙拥军段建华王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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