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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民政工作年鉴
【字体: 】   2007-08-09   来源: 省民政厅
 

  综 述

  2005年,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民政工作整体推进,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进步。一、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为民解困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豫政〔2005〕28号)、《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64号)、《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政府令91号),省民政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05〕3号)、《河南省农村因艾滋病导致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豫民〔2005〕2号)等文件,省级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各项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类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2005年,全省救灾资金支出3.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75亿元,省财政投入703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7053万元,紧急转移灾民35.88万人,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帐篷4500顶,帮助灾区群众重建3万间住房。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进行了相应的培训,灾害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了以紧急救助为核心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了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城市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2005年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9.06万人,全年发放低保金9.53亿元,12月份人均补差60元。妥善解决了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建立了五保供养新体制,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省有五保对象47.2万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000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规范、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各地原则上按农业人口2%的比例核定农村特困户救助人数,救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2元,省财政补助8元,不足部分由县负责解决,2005年8月1日起实行,全省105万特困群众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省有6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48.5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面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所有的县(市、区)于2005年底前出台了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郑州市金水区等39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全部出台了方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共实施救助92768人次。民政部在郑州召开全国救助管理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我省救助管理工作经验。完善因艾滋病致孤致贫人员救助工作,把因艾滋病致贫的6.8万人全部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范围。坚持“分散供养为主,机构供养为辅”原则,完善因艾滋病致孤人员分类救助制度,在未建“阳光家园”的部分县、乡,新建28个阳光家庭,114个艾滋病致孤儿童入住。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日趋完善,和谐社会基础不断加强完成了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积极推行两委交叉任职,村委会换届后,全省共减少村组干部215492人。选举结束后,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章立制、村委会成员培训和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来,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城市,以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社区,扩大了居民自治。一些地方解决社区干部待遇和办公经费问题取得新进展。各地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2005年底,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3799个、从业人员73918人,其中解决下岗就业待业人员28262人、安排低保对象285754人、残疾人8148人。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深化退伍安置改革,积极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各地普遍建立了优抚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优待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为全省62846名残疾军人换发了残疾军人证。全省有17个省辖市开展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稳定工作,完成了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医学鉴定工作。以省双拥模范城(县)、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和个人命名表彰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双拥工作。认真组织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各项活动和对参加中俄联合军事演习部队和参加海训部队官兵的慰问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拥军工作的新高潮。我省双拥工作得到了全国双拥办、济南军区和驻豫部队的肯定和赞扬。深化退伍安置工作改革,积极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自谋职业率为19.06%。解决往年退伍安置工作遗留问题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军休所建设得到加强。军休服务社会化取得新进展。四、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福利彩票发行创新高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针,指导国有福利单位在扩大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增强自身活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福利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取得新进展。认真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圆满完成331例年度手术任务,孤残儿童福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老龄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召开了全省老龄委三次全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意见》(豫老龄〔2005〕1号),成立了河南省养老机构服务委员会,出台了省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规范和农村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等,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高。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131个县(市、区)成立了老龄工作机构。完成《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检查、评估,草拟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福利彩票发行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5.77亿元,筹集福利资金5.52亿元,销售量比上年增长72%。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金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五、慈善事业有新发展,社会捐助成效显著慈善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我省慈善组织机构不断壮大,11个省辖市建立了慈善组织,省慈善总会成立了对外交流协作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慈善总会机关与分支机构工作协调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为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实施“微笑列车”项目、慈善助学等一系列活动,扶贫济困、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组织开展了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省共接收捐款2221.9万元、衣被120.1万件,捐赠款物及时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大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全省有经常性社会捐赠站(点)719个,慈善(爱心)超市办得越来越好,受到社会各界和困难群众的好评。全省全年共接受社会捐款3588.8万元、衣物198万件,180多万困难群众受助。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管理和规范民间组织行为,开展民间组织表彰活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成功召开首次全省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豫民〔2005〕5号)。加强培训,提高了民间组织负责人的能力,规范了民间组织的会计核算行为。加强了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依法查处了6个非法民间组织,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处理。全年新登记社会团体1109个、民办非企业714个、基金会4个,成立社团分支机构83个(省本级)。目前,全省有社会团体7331个、民办非企业6415个、基金会16个。以调整乡镇区划和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重点,充分发挥区划地名工作在促进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完成了撤并乡镇工作,撤并乡镇236个,其中净撤销153个,改建办事处42个。县政府驻地城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有关省辖市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完成鄂豫线、9条市级线和近百条县级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省政府转发了《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豫政办〔2005〕106号),依法管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加强。16个省辖市完成了城市地名设标工作。14个省辖市完成了城市地名规划。基本完成了全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地名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推进殡葬改革,着力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火化率达到64.3%,殡仪馆总数已达到113个,经营性公墓达到124个,大部分省辖市已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杜绝了婚姻登记中乱收费现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中稳步推进。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拓展业务;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试点工作取得进展。(宋梅芳)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受灾情况 2005年,我省在农业生产特别是秋季农业生产过程中,部分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具体受灾情况:冬小麦在越冬期间,部分地区出现了两次较强降温天气,致使部分小麦遭受低温冷冻害。进入5月份,我省西部山区及豫北地区局部发生旱灾。特别是入汛后,大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洪涝、风雹灾害,局部出现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害涉及18个省辖市的大部分县(市、区),部分地区多灾并发,重复受灾。6月30日至7月24日,受强对流天气及5号台风外围云系的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多次普降大到暴雨,局部降特大暴雨,全省15个省辖市50多个县(市、区)普遍发生洪涝灾害。9月2日,受13号台风“泰利”倒槽和弱冷风空气的共同影响,信阳市普降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发生洪涝灾情。9月19日至21日,我省普降小到中雨,豫北中部的部分地区出现了大到暴雨,局部形成洪涝灾害。9月23日至10月4日,我省出现了较大范围连阴雨天气,期间淮河以北地区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区降了暴雨,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新乡、三门峡、商丘、周口等8个省辖市的60多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据统计,全省秋季农作物受灾面积2024.13千公顷,绝收427.59千公顷;受灾人口2552.89万人,紧急转移35.88万人;倒塌民房9.25万间(其中需政府帮建3万间),损坏民房16.77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09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2.99亿元。(杨旭升)

  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省级财政下拨倒房重建资金4500万元,各地匹配资金3700余万元,帮助灾区群众重建3万间住房。11月上旬,省政府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省倒房重建工作进行了验收,合格率达100%。(张渊)

  社会捐赠工作 组织开展了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捐赠活动,共接收捐款804.51万元。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民政厅联合发文,于2005年3月至5月分别在我省洛阳、焦作和新乡3个城市及省直机关开展了“爱我西藏支援西藏阳光计划一日捐”活动,共接收捐款260.7万元。省民政厅被授予“爱心团体奖”,洛阳、焦作、新乡被授予“爱心城市奖”,并派出代表参加了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的庆典活动。11月份开展了向巴基斯坦地震灾区提供国际援助活动,从我省救灾物资储备库中紧急调运13000顶救灾帐篷发往巴基斯坦灾区。2005年12月省直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联合发起向冬季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省各地也普遍开展了此项活动。此次活动共接收捐款2221.9万元,接收衣被120余万件。年底前捐赠款物已发往灾区。(张渊)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全省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分类施保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各地在审批过程中,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多次张榜公布,增加透明度。有的建立了常年固定公示栏,有的在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鹤壁等地还在基层设立低保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使低保待遇审核过程更加趋于公平、合理。我省初步形成两种“分类施保”模式。一种是“区别不同对象实行不同标准”模式,主要特别是对不同类别的低保对象实施不同的保障标准,对“三无人员”以及重病、重残等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保障。另一种是“针对不同困难实施不同救助”模式。主要特点是在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制定措施解决他们子女上学、看病就医以及住房等其他方面的实际困难。2005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139.06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95304.4万元,12月份人均补差60元,较好地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在99元(通许县)至200元(郑州市区)之间,全省平均低保标准130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我省城市低保资金7.4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城市低保资金0.9亿元。(靖 铭)

  五保供养工作 全省开展了五保对象普查工作,经重新申报、审核、审批和发证,全省农村共有五保对象45.2万户、47.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4.02万人。6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7号),标志着我省五保供养工作体制发生了根本转变,五保供养经费由过去的从农业税附加中支出转变为由财政供给,供养标准为每年集中供养对象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对象不低于10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五保供养经费筹措难、供给不足等问题,为实现应保尽保打下了坚实基础。2005年底,全省共有敬老院2194所,其中,乡镇办2020所、村办174所。(郑志伟)

  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 2005年6月24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豫政〔2005〕28号),明确要求各地按当地农业人口2%的比例核定救助人数(155.7万人),省财政按核定人数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补助救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地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2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全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803万元,新标准从8月份执行。2005年底,全省有农村特困户105万人(不含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赵玉海)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 郑州、焦作、新乡、鹤壁、商丘、许昌、济源,以及洛阳的吉利区,平顶山的舞钢市、石龙区,三门峡市的湖滨区、义马市、渑池县,南阳的西峡县、濮阳的清丰县、信阳的罗山县等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低保标准在637元至1200元之间。全省有48.5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赵玉海)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2005年7月5日,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05〕3号),要求2005年年底前所有的县(市、区)都要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1月底前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实施方案。当年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37万元、省福利基金匹配1663万元。全年全省救助总人数为414187人,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400928人,未开展新农合地区大病救助13259人,资助参合人员二次救助4402人;共支出救助资金961万元,其中资助参合支出397万元,大病救助支出564万元。(赵玉海)

  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精神,我省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省政府成立了河南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确定39个县(市、区)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并确定了郑州市金水区、焦作市解放区、原阳县、鹤壁市山城区4个示范点。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河南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豫政办〔2005〕64号),39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实施方案。全省享受城市医疗救助228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4.13万元,救助金额在50—5000元,每人次平均救助89.4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71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585万元,试点市、县两级财政安排823万元,其中试点县、区财政安排780万元。(靖 铭)

  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各级职责。省、市、县、乡建立了四级安置救助指导中心及对下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初步形成了各级对安置救助效果定期巡查的工作机制。二是救助方式多样化,把救助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救助政策制定过程中,民政部门从最初的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致孤人员基本生活,拓展为人性化救助。在救助工作中,越来越多地考虑到亲情因素、家庭成长环境和社区环境对致孤儿童心理的影响,考虑到孤儿融入社会和今后的出路问题,将初期对孤儿的一般生活救助,拓展为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增加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心理救助和职业救助,建立了吸引社会儿童与致孤儿童相互融合的儿童活动中心,开展了大龄儿童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个性化需求。各地参照上蔡县的经验,不断规范当地的救助中心管理和建设。开展了大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探索致孤儿童救助新模式,在未建立阳光家园的艾滋病高发区和致孤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建成了28个模拟家庭形式的阳光家庭。三是顺利完成了民政部委托的与联合国儿基会的项目合作。通过分析评估,我省现行艾滋病救助政策受到了民政部和一些专家的高度评价,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与联合国儿基会、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先后3次在我省举办了艾滋孤儿救助安置政策及艾滋病知识培训班和1次全国性的现场经验交流会。(李经宇)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2005年5月18日,李成玉省长签发了第91号省政府令,颁布了《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救助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实施,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法规依据。省民政厅依据省政府《救助管理规定》,制订了《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郑州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做法被民政部肯定为“郑州模式”,受到民政部和联合国儿基会的高度评价。2005年8月17日民政部在郑州召开了全国救助管理工作及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郑州市的经验。全年全省共实施救助92768人次,切实维护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李经宇)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5年1月开始,到5月底基本结束。在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全省应换届的48064个村委会中,有48028个村完成了选举工作,占总数的99.9%,比上届增加了1.5个百分点。全省共登记选民5486.7万人,选民参选率为92.3%,比上届提高1.8个百分点。全省共选出村委会成员184560人,其中党员118494人,占64.2%,比上届增加5539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18519人,占村主任总数的39.1%;两委交叉任职的99904人,占54.1%;妇女成员30633人,占16.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4263人,比上届增加了3475人,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73948人,占94.3%;“双强”带头人130113人,占70.5%;连选连任的有118041人,占64.0%。村委会换届后,全省共减少村“两委”干部69507人,减少村干部补贴8357多万元;减少组干部145985人,减少组干部补贴6006多万元。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措施得力,真正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这次换届工作扎实、平稳、健康、有序地进行。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落实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换出了一批农村“双强”干部群体,换出了团结,换出了干劲,换出了全省农村和谐稳定的新局面,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民群众普遍感到比较满意。(胡启明)

  城市社区建设 以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城市社区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结合全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村改居”后尚未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换届选举。部分省辖市的社区干部待遇和办公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郑州市社区干部工资提高到每人每月650至850元,安阳市、焦作市也将社区干部的工资提高到600元左右,以上3市社区干部的工资加上“三险”基本上达到了800元至1000元的水平,办公经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00至300元,较好地稳定了干部队伍。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三门峡市政府专门拨出200万元,区、办事处也匹配资金,用于对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建设。开封市整合社区资源,全市108个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社区劳动保障站总面积均在200平方米以上。焦作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按每一住户不低于0.4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其中至少80%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省民政厅就“十一五”期间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及建议措施向发改委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南阳等地的县级社区建设有了新的突破。(胡启明)

  拥军优抚安置

  优抚工作 一是完成了《河南省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积极做好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出台的有关准备工作。二是举办了3期全省优抚科长《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培训班,共培训各省辖市、各县(市、区)优抚科(股)长196人。三是对全省6万多名伤残军人进行了伤残级别的套改,按时完成了换证工作。四是重点部署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在全省15个省辖市进行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试点工作,初步摸清了全省优抚对象医疗难情况,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全省各地都确定了1至2个试点县,各试点县(市、区)分别采取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加工伤保险、列入当地特困医疗求助对象、纳入商业保险、享受医疗优惠减免、开展社会捐助、筹集建立解决“医疗难”救助资金、建立优抚定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新途径,取得了初步成效。五是落实省财政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生活补助金的有关经费,统一制发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领取本》,适时对各地优抚事业经费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六是推广兰考县的经验,在全省部署了建立《优抚对象生活档案》工作。七是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做好评残批烈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上报。全年共研究追烈材料23份,上报省政府19份,已批准追烈17人;办理伤残备案782人,研究评残材料651份,其中批准取资311人,批准升级320人。(陈荣光)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慰问抗日老战士活动 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通知,就慰问抗日老战士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省财政下拨经费300万元,用于慰问回乡务农的抗战老战士。组织2名回乡抗战老战士代表赴京参加纪念活动。圆满完成向全省回乡抗战老战士颁发抗战胜利纪念章工作,共发放纪念章24962枚。(陈荣光)

  省双拥模范城、双拥共建先进单位和个人命名表彰工作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和《双拥模范城(县)标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分6路,对各省辖市申报双拥模范城(县)、共建先进的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组织召开了考核情况汇报会,根据双拥模范城工作标准,分析各地的双拥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7月29日下午,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对64个双拥模范城(县)、100个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和38名军民共建先进个人代表进行表彰。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成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05年,我省有11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有8名个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陈荣光)

  中俄联合军事演习的拥军支演工作 2005年7月15日至16日,省委副书记支树平率河南代表团专程赴山东济宁、潍坊慰问驻豫某部队参加中俄联合军事演习官兵,分别向部队赠送了80万元和20万元慰问金。8月22日至25日,省领导赴山东参加演习观摩活动。8月8日,省军区副司令尚书国、省民政厅副厅长张中华一行到山东烟台看望慰问参加海上训练的部队官兵,向部队赠送慰问金50万元。同时,全省各有关省辖市和有关行业部门,纷纷组织慰问团慰问和看望参演和参加海训的部队官兵,在全省上下掀起拥军支演的新高潮。我省的拥军支演工作受到了全国双拥办的通报表彰,被济南军区和驻豫部队誉为“部队走到哪里,拥军工作就跟到哪里的铁靠山”。9月9日上午,省双拥办召开由郑州、新乡、洛阳、焦作、三门峡等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及参演有关部队参加的座谈会,总结各单位保障驻豫部队参加中俄联合军事演习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新时期拥军支前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为推动河南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理清了工作思路。

  “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 全省共确定了近200个援建单位和受援单位,购置图书220多套。(陈荣光)

  第十三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 1月14日上午,在省军区国防教育基地召开了第十三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省委副书记、省双拥工作小组组长支树平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主任张中华传达了全国双拥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我省双拥工作,对2005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支树平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创新思路、扎实工作、谱写双拥工作新篇章》的讲话。他强调,在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变幻莫测,台海局势日益紧张,“台独”危险增大,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要提高认识抓双拥、创新思路抓双拥、扎实工作抓双拥,把全省的双拥工作做得更实、更新、更好,以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有力的保障。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祁正祥作了题为《认清形势、发挥优势、促进军民共建活动创新发展》的讲话。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军民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双拥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做好拥政爱民工作,真抓实备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大力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动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努力在军民共建中树立军队的良好形象,为实现中原崛起作贡献。(陈荣光)

  第十四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 7月21日上午,召开了第十四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主任张中华同志汇报了省双拥办组织对各省辖市申报的双拥模范城(县)、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进行的实地检查和组织考核的情况。会议研究了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等有关事宜。省委副书记、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支树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陈荣光)

  优抚事业单位建设 2005年,全省有3个烈士陵园列入国家级红色旅游线路景点,3个烈士陵园列入省级红色旅游线路景点。举办了全省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讲解员演讲比赛,全省共有12个烈士陵园的18名讲解员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向全国英烈纪念机构讲解员大赛推荐了4名选手。其中,葛雅丽同志获二等奖,牛瑞同志获三等奖;崔蓓蓓、陆迎同志获优秀奖。省民政厅荣获优秀组织奖。(陈荣光)

  退伍安置工作 在城镇,各地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的领导,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及“双拥模范城(县)”和“文明单位”评比建设的内容,安置计划由政府直接下达。同时,强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加大自谋职业力度。全省有129个县(市、区)开展了自谋职业工作,自谋职业4206人,自谋职业率为19.06%。其中漯河、安阳、鹤壁、郑州、周口、许昌、焦作7市自谋职业率在25%以上;新密、汤阴、卢氏3县(市)自谋职业率在65%以上。全省投入自谋职业资金6400多万元,筹集有偿转移资金3700多万元。在农村,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民政厅《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发展规划》,认真抓好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提高了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汤世强)

  全省军供转运工作会议 2005年3月,我省召开全省军供转运工作会议。各省辖市民政局的主管局长、退伍办主任、部分县(市、区)的民政局长和所有军供站长、军转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民政部、总后勤部等5部(局)在北京召开的军事交通运输正规化建设工作会议和济南军区军交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政部、总后勤部颁布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正规化建设规定》精神,总结我省军供转运工作,探讨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军供转运任务。省民政厅张中华副厅长、总后勤部驻郑州铁路局军代处田爱国副主任、郑州市人民政府高建慧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郑州、安阳、驻马店和商丘4市的军用饮食供应站代表作了大会发言。10月底,举行了全省军供转运系统专业技能比赛,全省13个代表队、70多名参赛队员参加比赛,多名省级专业人士作特邀评委进行评判。(汤世强)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 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共安置军休人员508名,其中军休干部493名、退休职工15名。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军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安置去向审定工作,共有599人通过审定,其中军休干部554人、退休士官45人。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7月举办了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书画摄影作品展,有200余件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优秀作品在郑州、开封、新乡、洛阳等地巡回展出,并编印成册发放各地。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军休干部书画摄影作品展中,我省2名军休干部作品获奖,省民政厅获得民政部颁发的组织奖。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对全省各地军休经费、人员编制、车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了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上台阶。军休所建设得到加强,所容所貌进一步改善,服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省80%以上的军休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部分军休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组织军休干部到陕西延安等革命老区考察,激发了军休干部的奉献意识。(赵建敏)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 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在福利事业单位扩大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增强自身活力和社会福利社会办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福利机构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取得新的进展,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为福利机构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工作初步展开,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势头良好。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第三批“星光计划”项目资助,基本完成了县级福利机构体系建设。2005年底,全省有各类福利院63所,其中儿童福利院2所,共有床位5104张。(李经宇)

  社会福利生产 全年新办福利企业90家,2005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福利企业有1690家,职工6.8万余人,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3万人,全年销售收入达到134.5亿元,实现利税12.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李经宇)

  “明天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圆满完成了2004年度任务。截至2005年6月底,全省有331名残疾孤儿得到手术康复。认真做好体检筛查,重新审核上报了定点医院,并加大了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使各项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部分残疾孤儿的手术康复已经实施,为全面完成2005年度计划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李经宇)

  儿童收养 全年全省共办理收养登记1190人,其中中国公民收养1084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涉外送养,全省涉外送养106人。收养登记工作的开展,不仅使孤残儿童得以回归家庭,而且也满足了一些乐于奉献或无子女家庭的愿望,减轻了社会福利机构的负担,促进了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李经宇)

  老龄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省老龄委第三次全体会议。2005年6月17日,省老龄委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孙培新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省老龄工作。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王明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开展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工作,草拟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三是在安阳的林州市、平顶山的汝州市、新乡的辉县市等5个市、县开展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农村老年人占实际在乡务农人口的比例。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所调查的5个县(市)老年人口占在乡人口的比例比原来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四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意见》(豫老龄〔2005〕1号)、《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标准》、《敬老模范村创建标准》、《河南省农村老年协会章程》、《河南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河南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河南省养老服务合同参照文本》、《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老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认真组织“九九”重阳节的慰问活动。副省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刘新民,省政协副主席、省老年基金会会长郭国三,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副主任孙培新,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保仓等领导在重阳节期间深入社区、老年公寓、医院等看望了老年人,出席了有999名老人参加的河南省首届嘉年华活动。六是筹备成立河南省养老机构委员会,并于2005年5月20日召开了成立大会,全省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80多家老年福利机构参加了会议。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研究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七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省老龄办联合省中老年服饰研究会,举办了全省第五届中老年服饰大赛;联合省老年基金会、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组织了河南省首届健康老年人风采电视大赛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叶 川)

  慈善事业 一是实施免费矫治唇腭裂患者的“微笑列车”项目。新增加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为“微笑列车”的定点医院,目前,我省“微笑列车”的定点医院增加到6家,分别是濮阳市人民医院、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封卫校医院、周口市中心医院、南阳市口腔医院。全年全省共矫治患者3000名,引进项目资金750多万元。二是实施“格列卫”项目。全年资助48名患者,资助药品金额2300多万元。三是与嵩山少林寺联合开展千名孤儿救助活动,全省共救助1039名孤儿,每个孤儿年资助360元生活费、100元衣被服装费、100元学费。四是2005年春节前夕开展了关爱困难劳模阳光行动,为全省16位困难的国家级省部级困难劳模每人资助3000元。五是开展了慈善福彩助行活动,全年筹集40万元,为88名特困下肢残疾人安装了假肢。六是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七是省慈善总会与省科学院金豫科技公司联合开展金豫慈善健康行活动,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知识普及、精神生活关注和困难救助。12月18日在省人民会堂进行了启动仪式,省人大副主任、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吴全智、省政协副主席张玉麟和原省人大副主任、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郑增茂、张世英出席仪式。当日下午,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了首次健康讲座,原政协副主席、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刘玉洁出席并向主讲专家颁发了荣誉证书。12月31日,举行了向淅川县慈善爱心捐赠发送仪式,将价值15万元的捐赠物品送到淅川县,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八是举办了创富责任•河南省首届慈善公益论坛。2005年5月,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对河南省慈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可弥补党委、政府工作之不及,解除百姓疾苦之必需,是爱民、利民的好事、实事。党委、政府应予以关心支持。开展慈善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各方自愿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贯彻落实徐光春书记重要批示精神,6月28日,省慈善总会在省人民会堂举办了创富责任•河南省首届慈善公益论坛。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省委副书记、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王全书,省人大副主任、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志斌等领导及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在论坛上,还对评选出的2004年度河南省慈善新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九是为“感动中国”候选人洪战辉的父亲提供医疗救助。十是省慈善总会与省民政厅、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合举办“福彩百万献真情,慈善助困心连心”大型慈善公益活动,筹集福利公益金100万元,对全省城乡3320户特困家庭予以资助。十一是开展了慈善助医活动。向我省部分困难患者发放上海绿谷集团捐赠的价值50万元的抗癌药品、天津天士力集团捐赠的296250元的复方丹参滴丸。(和占鹤)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团体日常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全省共依法登记社会团体1109个,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42个;登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895个,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84个;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010个,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76个;注销社会团体45个,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3个。全年全省共年检社会团体6585个,依法查处违规社会团体450个。二是围绕服务“三农”,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工作。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豫民〔2005〕5号),召开了全省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会议,促进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强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对全省社会团体负责人及其会计、出纳进行了培训,促使社会团体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同时,省民政厅、省优化办、省财政等部门,着重对全省具有一定行政职能和行业垄断性质的社团组织的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了社团组织的收支行为。四是开展了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评比表彰活动,180个社会团体被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李怀建)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一是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全省共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714个,其中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49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990个,其中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65个;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55个,其中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全省共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5056个,依法查处违规民办非企业单位305个。二是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动员会议,在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以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为主题的多项公益活动,强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诚实守信意识。全省共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5101家,约占登记总数的81%;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制度3951家,约占登记总数的63%;已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176家,约占登记总数的50%;已进行承诺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803家,约占登记总数的76%;共举办各种公益活动1390次,参加民办非企业4244家,接受服务710918人次,其中免费服务466055人次、低于成本价服务244863人次,直接社会效益达4300多万元。黄河科技学院等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评为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郑州仲景国医专修学院等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评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洛阳市民政局等28个市、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被评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优秀组织奖。郑州交通职业学院等7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李怀建)

  基金会登记管理 全年共新批准设立登记基金会4个,登记换证基金会6个,注销登记基金会1个。(李怀建)

  行政区划及变动情况 2005年底,全省共有17个地级市、21个县级市(含省直管济源市)、88个县、50个市辖区、1907个乡(镇)、398个街道办事处。本年度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变动如下:县级政区更名2个:开封市郊区更名开封市金明区,开封市南关区更名开封市禹王台区。县级政区政府驻地迁移1个:郑州市惠济区。乡镇变更隶属关系10个:开封市原郊区的北郊乡、柳园口乡、水稻乡划归龙亭区管辖,土柏岗乡、东郊乡划归顺河回族区管辖,汪屯乡、南郊乡划归禹王台区管辖;开封县的杏花营镇划归开封市金明区管辖,仙人庄乡划归开封市鼓楼区管辖;商水县李埠口乡划归周口市川汇区管辖。乡镇更名1个:泌阳县陈庄乡更名盘古乡。撤销乡镇208个: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中原区大岗刘乡,金水区姚桥乡,惠济区毛庄镇,中牟县谢庄镇、芦医庙乡、仓寨乡、冯堂乡,巩义市南河渡镇、桃园镇,登封市送表乡,新密市关口镇、尖山乡,荥阳市庙子乡、北邙乡,新郑市千户寨乡,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乡,开封县大李庄乡、土山岗乡,洛阳市洛龙区石人乡,偃师市佛光乡,孟津县王良乡、黄鹿山乡,新安县峪里乡、西沃乡、庙头乡,栾川县大清沟乡,汝阳县竹园乡、大安乡,宜阳县石陵乡、西石村乡,洛宁县杨坡乡、中河乡、王村乡,伊川县常川乡,平顶山市石龙区南顾庄乡,舞钢市安寨乡、王店乡,宝丰县观音堂乡,鲁山县土门乡,鹤壁市淇滨区庞村镇,辉县市城关镇、胡桥乡、褚邱乡、三郊口乡、后庄乡、王敬屯乡,卫辉市东拴马乡、大池山乡、倪湾乡,获嘉县张巨乡、大呈乡、丁村乡,原阳县包厂乡、郭庄乡、黑洋山乡、梁寨乡、王杏兰乡,延津县高寨乡、朱寨乡、班枣乡、塔铺乡、新安乡,封丘县獐鹿市乡、司庄乡、孙庄乡、娄堤乡、油坊乡、戚城乡,长垣县总管乡,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百间房乡、李万乡,解放区上白作乡、王褚乡,马村区待王镇、安阳城乡、九里山乡,中站区王封乡、朱村乡、龙洞乡,沁阳市木楼乡、王占乡、葛村乡,孟州市城关镇、缑村镇、东小仇镇、赵和乡、石庄乡,修武县葛庄乡、王屯乡,博爱县界沟乡、张茹集乡、高庙乡,武陟县阳城乡,温县杨垒镇、徐堡镇、武德镇乡、林肇乡,清丰县王什乡,范县孟楼乡,濮阳县两门镇,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乡、丁庄乡、半截河乡、七里店乡,漯河市召陵区翟庄乡、源汇区干河陈乡、郾城区孙庄乡,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镇、崖底乡,义马市千秋镇、常村镇,灵宝市程村乡、东村乡,渑池县西阳乡、笃忠乡、西村乡、池底乡,陕县宜村乡、东凡乡、大延洼乡、柴洼乡,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乡、靳岗乡、小寨乡、潦河坡乡,宛城区环城乡、白河镇,邓州市城郊乡、元庄乡,西峡县城关镇、陈阳坪乡,方城县博望乡、独树乡,镇平县四山乡、黑龙集乡,社旗县青台镇、丁庄乡、田庄乡,淅川县城关镇,唐河县城关镇,永城市滦湖乡,民权县李堂乡,宁陵县楚庄乡,夏邑县郭庄乡,睢县范洼乡、帝丘乡、榆厢乡、西陵镇、阮楼乡、城隍乡,柘城县小吴乡、尚寨乡、铁关乡,虞城县小侯乡、营盘乡、八里堂乡、三庄乡,信阳市平桥区甘岸镇、九店乡、兰店乡,浉河区双井乡,固始县桥沟集乡,潢川县牛岗镇、彭家店乡、小吕店乡,光山县城关镇、卧龙台乡、长兴镇乡、杨墩乡、雷堂乡、蔡桥乡、南王岗乡、河棚乡,新县沙石镇、戴咀乡,商城县武桥乡、白塔集乡、三里坪乡,息县许店乡、李堂乡,淮滨县吉庙乡、北庙乡、麻里乡、涂营乡,周口市川汇区蔬菜乡、北郊乡、南郊乡、搬口乡,项城市老城乡,驻马店市驿城区香山乡、刘阁乡、顺河乡,确山县杨店乡、顺山店乡,西平县柏城镇、酒店乡,正阳县岳城乡、西严店乡、梁庙乡,汝南县张岗乡、舍屯乡、王庄乡,遂平县张台乡、张店乡,新蔡县蛟停湖乡,上蔡县石桥乡。在被撤销乡镇基础上新组建乡镇7个:中牟县九龙镇,孟州市赵和镇,温县武德镇,柘城县惠济乡,睢县城郊乡、西陵寺镇,南阳市卧龙区龙兴乡。设立街道办事处55个: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二七区嵩山路街道、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街道,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龙河街道,辉县市城关街道、胡桥街道,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街道、王褚街道,中站区府城街道、许衡街道、龙翔街道,马村区待王街道、安阳城街道、演马街道,山阳区新城街道、中星街道、李万街道,孟州市河阳街道、河雍街道、大定街道、会昌街道,鹤壁市淇滨区庞村街道,义马市新区街道、东区街道,许昌市魏都区丁庄街道、半截河街道、高桥营街道、七里店街道,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郾城区沙北街道、召陵区翟庄街道,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车站街道、七一街道、卧龙岗街道、武侯街道、靳岗街道,宛城区汉冶街道、仲景街道、白河街道、枣林街道,邓州市湍河街道,信阳市平桥区甘岸街道,浉河区双井街道,周口市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搬口街道,驻马店市刘阁街道、顺河街道,西平县柏城街道、柏亭街道。(陈旭阳)

  全省边界线管理工作会议 2005年3月31日,全省年度第一次边界线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全省各省辖市和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5个扩权县(市)的勘界(边界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04年全省界线管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05年的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勘界办公室主任李玉德对做好2005年全省边界线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5年11月10日,全省年度第二次边界线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全省各省辖市勘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精神,郑州、安阳、鹤壁、信阳、三门峡5个省辖市作了典型发言,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勘界办公室主任李玉德总结了我省的界线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2006年的工作。(张宏广)

  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2005年,全省共对全长1343公里的豫鄂线、9条1000多公里的市界和100条4000多公里的县级界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联检,发现了问题,解决了纠纷,消除了隐患,对于巩固勘界成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张宏广)

  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解决当前我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5年12月21日,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河务局、省测绘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有:认真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维护行政区域界线地区稳定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环境。2005年12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106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张宏广)

  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情况 2001年全面勘界工作结束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部分省辖市调整了行政区划,出现了新的行政区域界线。在省民政厅指导下,有关市、县按照勘界政策和技术规定,对新出现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勘定。2005年,安阳、漯河两市的12条县级线的协议书已经省政府批复,其他市、县新出现的行政区域界线正在积极稳妥地勘定中。(张宏广)

  殡葬管理 2005年,全省殡仪馆总数达到113个,新批准16个经营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总数达到124个。全省共火化遗体380188具,火化率为64.3%(死亡率按6‰计)。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管。6-8月省民政厅对全省的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并将检查结果在2005年10月31日的《河南日报》上进行了公告,促进了公墓的健康发展。针对一些地区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11月3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纠正殡葬改革中违规行为的通知》(豫民文〔2005〕214号),要求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种殡葬违规行为,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朱铁军)

  婚姻登记 全省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及婚姻档案、婚姻证件、信息管理、登记收费和婚姻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配合由民政部牵头、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生委、财政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我省贯彻《婚姻登记条例》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2005年,全省涉外及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与民政部实现数据同步,做到实时在线登记和全国联网;有一半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实现了微机操作、办理结(离)婚登记;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全年全省办理结婚登记513309对,其中,内地居民511989对,涉外及涉华侨285对,涉港澳台1035对;办理离婚登记60838对,其中,内地居民60507对,涉外及涉华侨13对,涉港澳台318对。(李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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