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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培 新 同 志
在全省省辖市民政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3月29日)
【字体: 】   2007-03-30   来源:
 

  同志们:

  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省辖市民政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2007年的工作。

  一、关于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7年是贯彻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年份,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十六次民政会议部署,以建设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为目标,以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年前,省厅召开了省辖市民政局长会议,对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和春节前后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经过3个月的努力,有些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有些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得到落实。春节前,省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对困难群众进行慰问,每一路都有民政厅的同志参加。对困难群众的慰问每年都有,但今年省领导更加重视。2月9日,省委书记徐光春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同志到郑州市走访慰问,腊月二十八又驱车到嵩县看望移民搬迁群众,大年初一,徐书记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陪同下,专程到郑州市社会福利院看望孤儿、孤老,送去新春的祝福、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并就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作了重要讲话。李成玉省长带队到平顶山看望困难群众,并主持召开了煤矿企业困难职工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由此可见,民生问题已成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省委书记、省长心系群众、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情怀,值得每一位民政工作者学习。

  省双拥办已组织人员完成对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14个省辖市、12个县的检查工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会进行了研究、审定。从检查反映的情况看,各地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有新创造,取得了新成绩,涌现了一批新的模范典型。

  社区建设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政研室联合我厅正在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工作,力争今年有新的较大的进展。

  在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工作方面,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省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省财政预拨农村低保资金4.32亿元,支持敬老院建设的省级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已与省财政厅达成共识。

  “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第一批资助的5所儿童福利机构中,郑州市的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其他4所已完成征地和设计工作。

  总体上看,一季度的民政工作进展良好,成效显著。同时,也要看到,今年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有的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各地要以贯彻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为契机,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一)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关注民生,首先要关注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把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扎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十大实事”中的有关民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网络,搞好各项救助政策措施的衔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经过近10年的努力,已经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实施了分类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比较规范,社会各界反响很好。今年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项听取、审议城市低保工作报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省厅非常重视,正在积极准备。人大监督是对我们的检查和促进,通过审议,找出不足,促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各地要强化动态管理,逐步健全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方面的制度,巩固应保尽保,规范分类施保。要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最近,省厅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等6家单位联合转发了民政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关于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网点不得拒绝民政部门委托代发低保金,在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免收低保金专用帐户服务费、查询和挂失费,并免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手续费。这为实施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创造了良好条件,从运行机制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要加快低保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鼓励低保对象就业的有效途径。

  要做好农村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适当提高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补差不低于30元。各地要落实好低保资金,严格按新标准及时、足额地发放。要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抓好扩面新增农村低保对象的普查、认定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登记、审核、发证和建档任务,从7月起实施救助。

  要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我省已经建立起财政保障为主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各地在敬老院建设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荥阳市五保供养幸福园就是一个典型,那里规模大、条件好,收住了600多位五保老人。2月9日,徐书记去慰问时,看到在那里生活的老人心情愉快、生活幸福,称赞这是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一个有效途径,并欣然题词:“推进和谐建设,提高供养水平”。他要求全省各地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创造更多改善民生的好经验、好做法,让更多的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众过上幸福生活。各地要按照徐书记的要求,从推进和谐中原建设的高度,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要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认真实施“霞光计划”,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关于五保供养工作,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一是关于供养标准问题。我省的五保供养标准普遍较低,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供养标准,使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二是敬老院建设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2006—201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都明确规定,到“十一五”末,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将这一发展目标逐年分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确保目标的实现。三是敬老院的管理服务问题。随着集中供养率的提高,集中供养人数越来越多,加强敬老院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各地要完善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安度晚年。

  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效果。我省已全面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开展了救助。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救助水平低、救助面小,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距甚远。一方面,救助资金总量不足。去年,我省下拨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2亿元。据了解,一些县(市、区)财政匹配资金没有到位。救助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城乡医疗救助的最大问题。另一方面,救助资金支出不足,年底结余量过大。去年,全省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500多万元,节余超过20%。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城市居民“全民医保”试点的衔接工作。要积极探索医疗救助新模式,注意发挥保险业在城乡医疗救助中的积极作用,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增强救助效果。

  要加强灾害应急管理,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以提高灾害紧急援助能力和灾害管理水平为重点,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加强灾情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等能力。巩固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体制,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制度,保证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和使用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保证灾害紧急转移、紧急救助工作的需要。规范、完善社会捐助工作,逐步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捐助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进减灾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

  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探索建立临时性救助措施与家庭保障、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救助质量和管理水平。

  做好艾滋病致孤致贫人员救助工作,把对艾滋病致孤致贫人员救助作为各项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提高社会救助资源的利用效能,努力满足不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以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载体,积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建设和谐中原打下坚实的基础。完善居民自治,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开展居务公开,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实现社区管理有序。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意见》和全省第二次社区建设会议精神,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年底,条件较好的省辖市,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要达到70%,其他省辖市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要达到70%。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志愿服务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依法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居民自治机制,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实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继续抓好村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适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能力。

  (三)完善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认真执行《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办法,督促各地落实医疗补助资金,逐步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以纪念建军80周年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契机,围绕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深入开展拥军工作,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年内全省自谋职业率达到35%。做好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依托自身或社会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所有城镇退役士兵普遍得到一次培训,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掌握一项基本技能。认真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和教育培训费,保证退伍安置工作需要。通过计划安置与自谋职业,确保年度安置任务的完成。加强军供转运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要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抓好军休服务机构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按照小管理大服务方向,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保障模式。

  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在复员退伍军人中深入开展“珍惜荣誉、发扬传统、构建和谐、创立新功”活动,激发复退军人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坚持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大预防和稳控力度,落实重点工作对象“五包”措施,防止发生复员退伍军人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福利服务需求。徐光春书记在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慰问时指出: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文明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现在社会发展了,我们的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设施,为孤、老、残、幼以及其他处于特殊困境下的人员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让他们与其他群众一样过上好日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共享党和政府的温暖。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社会福利惠及的范围。

  要做好儿童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贯彻省直16厅局《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孤儿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制度。实施“蓝天计划”,按期完成第一批项目建设任务。继续做好儿童收养工作,加强国内收养的日常监管,稳步开展涉外送养,搞好县级福利机构涉外送养试点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要做好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我省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老龄工作法规、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尽快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落实养老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以争创“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认真组织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要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完善并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为福利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认真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售网络、管理制度和工作队伍建设,做到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确保发行量增长10%。要强化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公益金使用效益。

  全面贯彻《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出台《河南省慈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完善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措施。要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慈善组织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慈善事业组织网络,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做好社会互助互济工作,完善社会捐助接收网络,兴办慈善(爱心)超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和慈善公益活动。召开全省慈善大会。

  (五)强化民间组织管理与服务,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正确引导,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培育发展行业性、公益性、文化性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组织,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年底全省登记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总数达到3000个左右。深化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服务,出台民间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管理政策,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提高民间组织社会公信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优化经济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六)依法加强专项社会事务行政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服务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做好县政府驻地撤镇改建办事处工作,搞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创新试点。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机遇,大力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力争40%以上的县乡(镇)完成设标任务。依法管界,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要及时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地名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完成省级数据库建设任务。各地要普遍建立声讯问路服务系统,指导郑州、许昌、焦作、济源4市完成创建“数字地名”服务示范城市工作。

  要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火化率有较大提高,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成绩有目共睹。要在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上下工夫,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切实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和殡仪服务行为,加大对非法公墓、以罚代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力争年底全省村村建有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婚姻登记全省联网。各地要逐步建立健全基层红白事理事会,促进农村习俗改革,树立文明新风。

  二、关于自身建设问题

  在十六次民政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我重点讲了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和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问题,这里我主要讲一下自身建设问题。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各级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上来,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做一个有心的人、心重的人、心诚的人,多办利民之事、善谋为民之策,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学习是人类最重要的活动,它可以影响并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是时代的呼唤和需要。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政业务不断拓展的新形势,每一个民政工作者都要不断地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求每个人自觉地学习、终身学习,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近年来,省厅高度重视民政政策研究工作。坚持举办“民政论坛”,围绕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民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交流活动,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产生了一些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要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全国十二次民政会议和省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建立民政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宣传民政工作,广泛动员社会支持,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努力建设法治民政。3月12日,民政部召开了全国民政法制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李学举部长提出了建设法治民政的战略任务,深刻阐述了建设法治民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建设法治民政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建设法治民政的主要任务。民政部提出建设法治民政任务,是民政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民政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要求的新发展。各项民政工作只有确立了在国家事务中的法律地位,才有相应的工作位置、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才能越做越顺;也只有将民政为民的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法律化,才能使民政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才能让人民群众长期稳定地受益。因此,我们要从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建设法治民政的重大意义,把民政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五五”普法,加大民政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讲坛、论坛、集中培训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民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民政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考核,不断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四)搞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自助为宗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门职业。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保障、社区建设、司法矫正、教育、卫生等领域,专门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年前,民政部召开了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会议确定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与民政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形成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灾民、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社区、社团、婚姻和家庭等各类群体机构的人才分布格局。到“十一五”末,民政系统要争取培养近千名高级社会工作人才,近万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近十万名初级社会工作人才。民政部与人事部去年联合下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今年,将组织首次全国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前不久,民政部又下发了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确定20个市辖区、30个民政服务类事业单位,作为部里的试点单位。同时,要求各省选择一批市辖区和民政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试点。由中组部牵头,民政部作为重要参与部门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河南作为全国8个重点调研省份之一,承担了地方综合性调研任务。这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我厅承担了5个课题(全省共10个)的调研任务。

  为做好全省民政系统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省厅已成立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了调研工作,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正在确定试点城区和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程。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工岗位,多渠道吸纳社工人才;要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要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和方法,改造传统的民政工作;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民政系统以及社会上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被确定为试点的市辖区和单位,要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通过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使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民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的精神实质,加强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建设,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做到为官要勤政、从政要廉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按照省委部署,认真开展好“讲正气、树新风”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与民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各项资金。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的监督力度,规范重大项目和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审计署已于3月中旬开始,对我省2005年和2006年的救灾专项资金和用于救灾目的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六)加快事业单位建设和改革步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这些单位中大部分发展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些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设施功能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有的生存都成了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要以规范、发展、搞活为目标,深化改革、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设施、强化服务,使民政直属事业单位面貌有一个较大较快的改观。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步骤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深化直属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约束、竞争、激励、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同时,要结合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投入,辅之以社会捐赠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合理使用,加快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改造步伐。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要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首要的工作目标,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辐射作用和文明窗口作用。

  同志们,2007年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任务艰巨,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我们对完成各项任务充满信心。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有利时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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