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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统计

 

随着民政统计信息化的发展,民政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民政统计数据已经越来越广泛的被应用,并成为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工作的具体职责是:

1、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省辖市民政局、厅属单位提供的统计数据,涉及厅机关内部业务的,由厅机关有关处室直接提供。由计财处依法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汇总,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厅长和厅长审定,上报民政部,抄送有关单位。

2、统计数据的公布、使用。各业务处室使用或对外公布数据,应以计财处最后审定的数据为准,保证“数出一门”

3、汇编资料、归档。汇总、审定后的统计数据,计财处将数据汇编成册,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并将汇编资料和原始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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