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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采购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我省的政府采购试点于1999年、2000年,2002年省政府颁布了《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与之配套的《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等相继出台。200311《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成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根据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积极宣传和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运行程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厅机关和厅属单位采购政府采购目录所规定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具体运行、实施程序,并对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制定了由计财、纪检参与的集中采购制度,使采购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当前,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普及、深入厅机关和厅属单位都较好地执行了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了申报,严格执行了采购程序和方式,节约了资金,有效地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但在政府采购工作执行中,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是有些领导政府采购意识不强,采购人员政策不熟,这也要求我们今后要加大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的阳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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