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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的程序
【字体: 】   2006-12-25   来源:
 

  城市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审批程序是:

  1.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县级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批。

  救助金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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